人到中途

?文/白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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眼看到了2009年,哥们36,基本活到了人生的中途。如果拿一天打比方,现在已经是中午;如果拿一座山打比方,那就是半山腰;如果拿身体打比方,应该算肚脐眼吧。

我8岁时父亲就离开了;19岁又没了母亲,所以在30岁以前,我像一个没人管的孩子,肆意地挥霍着自己的光阴。如果时间是车轮,那我从来就没让它停止过南辕北辙;如果时间是沙漏,那我的每一天都是重复再重复。

有一次,我旅行到德州公墓(注:此德州是美国的德州,不是那个以卖扒鸡闻名的德州)。发现他们的墓碑上只记录着两件事:一是生卒年月;二是服兵役的时间。这就是说,他们认为人的一生只有这两件事值得记述,别的都是多余。
接下来的一个多月,我每天在旁边的山上从日出坐到正午。就那么干坐着,坐在松树、山核桃和黄栌树中间,在没有打扰的寂寞与宁静之中苦苦思索——追忆我的过去;迷茫我的将来——即便我面对的是墓地而不是瓦尔登湖。

最后,我终于整明白了:做自己想做的事从而得到乐趣是一种巨大的好处。相比之下,从金钱、权利和搞对象中得到快乐,总是要受到种种制约。举例来说吧,谁都知道搞对象有欢乐也有痛苦,开心的时候高兴得一塌糊涂,可难受的时候又觉得痛不欲生。至于另两样,我对权利没有兴趣;金钱嘛我倒是很有兴趣,可惜它就像T台上川流不息的长腿美女——可望而不可及。所以,我决定还是踏踏实实做自己想做的事:写作和阅读。

其实生活可以很复杂也可以很简单,就好像有时一盒方便面就能打发一顿饭。至少我的转变很简单,如同一个令人佩服的老烟鬼——40多年的烟龄,嘎嘣一下,说不沾就不沾了!但是,我对前30年的活法也不后悔。因为如果年少时不曾虚度光阴,那老了以后我们拿什么来忏悔。关键在于,现在回头,为时未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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