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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超市也玩欺骗

2011年01月26日,由于存在“虚构原价”、“低价促销高价结算”等价格欺诈行为,家乐福、沃尔玛等超市被国家发改委“点名”整改,其中涉及上海的为家乐福联洋店、南翔店、张江店。违法经营者将面临最高50万元罚款。

上海市发改委有关人士表示,对此事高度关注,将尽快出台相关措施,并展开节日价格检查。

结算价高于标签价

昨日,国家发改委下发通知,经查实,一些城市的部分超市存在虚构原价、低价招徕顾客高价结算、不履行价格承诺、误导性价格标示等欺诈行为。沃尔玛和家乐福“榜上有名”。

其中,上海家乐福三家门店分别涉及:

虚构原价。上海家乐福联洋店销售每袋338克的“正林特供香瓜子”,价签标示原价每袋14.80元、现价每袋6.90元,经查实原价为每袋7.40元。

低价招徕顾客高价结算。上海家乐福南翔店销售弓箭球形茶壶,价签标示每个36.80元,实际结算价每个49.00元;销售时尚衣架,价签标示每排9.90 元,实际结算价每排20.50元;销售丁香玻璃茶壶,价签标示每个16.80元,实际结算价每个31.40元;销售丁香吉祥茶壶,价签标示每套36.90 元,实际结算价每套66元。

不履行价格承诺。上海家乐福张江店销售开心果,广告宣传每斤43.98元,实际结算价每斤45.88元;销售碧根果,广告宣传每斤44.88元,实际结算价为每斤60.80元。

国家发改委已责成相关地方价格主管部门予以严肃处理,责令改正,没收违法所得,并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;没有违法所得的或无法计算违法所得的,最高处以50万元的罚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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