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起婚姻包办、买卖等宗法制度,争取妇女解放、提倡自由恋爱的现代人总会对其大加挞伐。然而,权利意义上的批判不能代替学术研究。且不论宋、元、明、清理学昌盛、妇女地位极其低下的时代,即使唐代以前妇女比较“嚣张”的时代,青年男女的婚姻也是包办的,可见,这种制度与妇女的实际社会地位没有太大关系。据赵炎分析,古人选择包办婚姻存在着许多不得已的历史条件,即社会本身病症太多,需要包办婚姻来治疗。
弥补行政资源与行政能量的不足。
我们知道,古代中国的一个县令,几乎要做现在的县属部委办局所有的工作,行政、司法、监察、民政、土地、税收,都是县令份内该管之事。当社会经济愈来愈发达,特别是唐朝以后,土地、税收等制度发生了巨大变化,以政府授田为主逐渐变成土地私有并可买卖,社会流动性提高,经济总量增大,制度法规必然需要进一步趋于细密,县令一个人已经不可能分门别类管辖太多的事了,这就出现了极为明显的行政资源与行政能量不足的问题。比如,《孔雀东南飞》里,焦仲卿本是行政机构的公务员,却无力左右自己的婚姻。
维护基本生产单位–家庭的稳定,是历代王朝统治的核心。当行政资源与行政能量只能进行粗糙管理的时候,就要通过管人来达到深入统治的目的。于是,包办婚姻应运而生。统治者发现,通过婚姻包办的形式有效限制妇女权利,可以发挥保护家庭完整与稳定的作用,起码减少了家庭重构与财产分割重组的几率,同时维系以父亲为中心家庭血缘传递的纯正。家庭财产一向是以血缘亲疏远近排列继承顺序的,限制妇女行为的最大意义并不仅着眼于防止婚前、婚外性行为上,而是对可能产生的后果的预防,阻断非父缘子女名正言顺的分割本家财产。这就是家庭稳定的大前提,包办婚姻的“药用价值”由此可见。于是,父权、夫权逐渐走向了极致。
调和人口常量保持与人口平均寿命短之间的矛盾。
人口问题,是历朝历代政治精英们都非常关心的大问题,土地耕种需要人,劳役、兵役需要人,从西汉到明末近两千年的时间里,统治者都在努力地做着保持人口常量的工作,历史上曾经出现过各种各样的人口普查制度,就是明证。
但是,明末以前中国人的平均寿命不过三十岁左右,基本上是两代共存。要想保持人口常量,就必须解决平均寿命短的问题。采取婚姻包办的制度,可以通过早育多育,实现人口的再生产,从而实现人口常量的保持。熟悉历史的读者可能会知道,在这近两千年时间里,男子初婚年龄一般在十六岁到十八岁,女子初婚年龄一般在十四岁到十六岁,甚至还有更早的,而全国登记在册的人口均维持在六千万上下,在赵炎看来,这不能不说是包办、买卖婚姻带来的历史奇迹。
缓和情感自由与经济依赖等文化传统上的矛盾。
婚姻离不开情感,男女之间的爱情纯属天性使然,不必启发教育就可以爱得死去活来,然而,谈婚论嫁组建家庭并肩负起传宗接代的责任,就不那样简单了。让这些在经济上完全依赖家庭供给的十四五岁的孩子自由恋爱,自行结婚组建家庭,显然缺乏必要的外在条件。比如,让《红楼梦》里的贾宝玉和林黛玉完全脱离贾府单独生活,他们该如何解决生存问题?
其实,这一文化传统中的矛盾,在古代的育婴方式与教育过程中,密码早已得到传递。等到儿女谈婚论嫁时,家长的权利界限与权利维护不是什么理论问题或认识问题,而是思维惯性的问题。一方面,父母不愿意放弃在儿女身上实现自己的夙愿与推行自己的价值模式;另一方面,儿女通常愿意拒绝父母的意见,而不愿意放弃父母的财政支持。所以,作为儿女如果不愿让父母包办自己的婚姻,就要立志拒绝父母的经济支持,不能只是索取而不屈服,当然,这显然不可能。
维持婚姻的“门当户对”原则。
包办婚姻遵循的原则就是门当户对,想来,除此之外也不可能再有其他的形式,这种病症是深入古代人骨髓的。既然由父亲出面主持联姻之事,那么门第、名望、财产与道德、人品与相貌介绍等等显见的因素在起作用,惟独缺少结合当事人的情感因素。
古代上层社会联姻,其目的已经超出了一般的劳力人口转移的需要,而赋予其他诸如政治的经济的情感的用意。家庭的社会实际地位基本决定了它的社交圈子,无论通过媒人还是借助亲朋,联姻在同一文化背景中进行。如果从经济眼光上看,社会上层的婚姻,是等价交换的,财礼(彩礼)与嫁妆是等值的,甚至嫁妆大于彩礼。下层社会的婚姻一般是买卖性质,不言而喻,两家议婚时,必然要对劳力转让的经济补偿问题进行谈判,男方的聘礼实质上支付的是出嫁女十五六年的抚养费。在家庭父权夫权模式下,女子婚姻实际上是选择归属,把人生的绝大部分生命过程交付另外一个家庭,从此基本断绝了血缘意义的亲人关系。
时代发展到了今天,婚姻年龄普遍推迟,自由恋爱结婚已成主流。完全意义上的婚姻包办与买卖,已是明日黄花。但是,包办的遗俗并没有完全褪尽,当代不发达地区仍大量残存类似遗风,形形色色的包办变种形式,仍然作为婚姻媒介的主要形式为人们广泛使用,尤其是社会地位与经济条件都相当不错的家庭,似乎更热衷参与儿女的择偶与婚事的全过程。干涉子女婚事的家长和依赖父母财产支持的儿女大有人在,往往造成两代人之间关系紧张乃至反目成仇,此类例子不在少数。
毋庸赘言,包办、买卖婚姻必须批判抛弃,但是,在赵炎看来,若想使其消亡殆尽,必须铲除相关的伴生条件,尤其要在观念上的彻底更新。了解历史,就要了解历史问题的症结,把目光盯在索要彩礼的恶俗上,肯定不行,而不愿放弃男性家族观念、夫权观念和限制女子与娘家往来自由等权力,同样也是不可取的。